给我一个拆迁的理由

作者:疯疯  发表在www.ssbbcc.com  于2011年04月22日

竹屿村,有集体土地,有集体收入,现在横屿组团要拆迁竹屿,但是我没找到一个我要拆迁的理由。

现在的情况,只是举例说明:

房子占地150平方,有院子,可以停车,房子有两层,一层120平方,共240平方,房产证只有120平方,土地值5000元/平方(打比方,实际差不多),建房成本为500元/平方(含普通装修),这个房子的总价值是:
240*500元+150*5000元=87万。

如果拆迁了,以目前的政策
房产证是120平方,公摊补10%,那么,我可以拿到132平方的房子,但户型上靠135平方,下靠60平方与75平方两套,但不管怎么安排,都需要补3平方的差价。差价为每平方5600元,共需补5600*3=16800元。
其余120平方是违章,只能补贴 120*50=6000元。有30平方的院子面积被无偿征收。
回迁后,新房子需要装修,132平方的装修费普通档按132*500元=66000元,这已经是最低档的装修了(商品房的装修与自建房的成本差不多了)。回迁后的房子按1万/平方算,值132万。
但是物业费120*1.5元=180元,停车费120元,每月合计300元。

新房的产权是70年,旧房的集体土地产权没有时间限制,那我就以70年时间来计算,生活成本是多少:
旧房 房子与土地值87万,住70年,无物业费,停车费。
新房 房子值132万,住70年,物业费与停车费共25.2万。前期需先花销1.68+6.6=8.28万。

房子在升值是不假,但想问下,房子值10万与值100万有什么区别吗? 这都是你要住的地方,值1亿都没用,因为你总要住的。其它的开销,算下就清楚了,拆迁换新房,多好听啊。换来的生活环境与付出的代价根本不成对比,我不住鸟笼,我要住自己的有院子的房子,我现在的房子与别墅没有区别,让我换回鸟笼,傻子才会同意,在生活成本前,什么便利,我都表示无压力,原因很简单,换取便利,就是意味着要付出代价。
如果房产税出征,那倒霉的永远是我,值100万的房子,一年收个2万的税不多吧,132万的房子就需要收2.64万的税,但旧房的价值不好评估,至少不可能评估到87万。哪怕收房产税也不会收到2.64万。所以,拆迁都是自欺欺人的骗人把戏。越拆越穷是不变的现实。

加快城镇化,不需要拆迁。相反,我们应当把有限的资金用来扩大城镇规模;高档小区也同样。改善居住环境,别忽悠我们了!拆迁办看到的“城中村”乱象,根源恰恰是拆迁这一恶政所导致。政府的随意和不守信用,使民众对自己的家没有了长远的规划,原本规划的好好的环境,眼看要被拆除,只能乱搭乱建了!

唯独地方官员和开发商的勾结,才是拆迁的本质。是他们,绑架了中央和宪法!破坏了社会的稳定,危及了党国安危!

分类: 杂七杂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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